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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省调整困难归侨生活补贴标准
作者:    来源:浙江侨网    日期:2011-06-04
省侨办、省财政厅4月发出通知,调整我省困难归侨生活补贴标准。补助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100-150元增加到每人每月200-300元。

通知称,近年来,受金融危机的影响,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,物价上涨较快,困难归侨生活受到了较大的影响,原有补贴已难以适应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。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侨界困难群体的关爱, 认真落实“适当照顾”的侨务政策,经研究,决定适当提高全省困难归侨生活补贴的标准。

通知称,调整补贴所需经费仍由同级财政按原渠道解决;调整后的补贴标准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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