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 页 侨联概况 政策法规 政务动态 基本职能 创业创新 侨苑文化 四大创建 区县侨联
您现在的位置: 首页 > 政策法规 > 普法宣传
江干区留学回国人员创业企业房租补贴和会展补贴的办理流程
作者:    来源:    日期:2010-06-23

 

 

一、房租补贴:

园外企业

1、申报:区人事局每半年组织一次申报。分别在当年1月前、7月前申请。

2、受理:向区人事局“两园”服务中心提交申请及材料。(材料:《江干区留学回国人员创业企业房租补贴申请表》、本人身份证、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证明、企业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、房屋租赁合同及其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。)

3、审核:区人事局对企业是否符合条件(具体条件详见《意见》)进行审核,区财政局按区人事局核定的实际租赁情况确定补贴金额,联合下达补贴资金文件。

4、拨付:区财政局根据资金文件向企业拨付房租补贴资金,镇(街道)、区科技园区按规定进行11匹配。

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

1、申报:区人事局每半年组织一次申报。分别在当年1月前、7月前申请。

2、受理:留学生创业园向区人事局“两园”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。(材料:《江干区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房租补贴申请表》、留学回国人员企业入驻一览表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、租房协议原件复印件)

3、审核:区人事局对入驻企业是否符合条件(具体条件详见《意见》)进行审核,区财政局按区人事局核定的实际租赁情况确定补贴金额,联合下达补贴资金文件。

4、拨付:区财政局根据资金文件向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拨付房租补贴资金,镇(街道)、区科技园区按规定进行11匹配。

二、会展补贴:

1、申报:区人事局每半年组织一次申报。分别在当年5月前、11月前申请。

2、受理:江干区留学回国人员创业企业参展后可向区人事局“两园”服务中心申请会展补贴,“两园”服务中心受理并初审材料。(材料:《江干区留学回国人员创业企业会展补贴申请表》、展位费发票、会展通知、本人身份证、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、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证明、企业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)

3、审核:区人事局对企业是否符合条件(具体条件详见《意见》)进行审核,区财政局按区人事局核定的情况确定补贴金额,联合下达补贴资金文件。

4、拨付:区财政局根据资金文件向留学生回国创业企业拨付会展补贴资金,镇、区科技园区按规定进行11匹配。

 

 

受理地点:江干区“两园”服务中心(江干区庆春东路1号,江干区人民政府南楼337室)  联系电话:86974603

 

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帮助信息 版权声明  
Copyright 2010 www.jiaohengamc.com Inc. All Rights Reserved. 浙ICP备案10203705号
版权所有:亚洲体育365 技术支持:华数网通信息港有限公司
地址:杭州市文三西路326号金都新城25幢
电话:0571-87214209 传真:0571-87214209 邮编:310012